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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推动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工作,提升专业评估能力,协会近期将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及其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请配合做好登记、参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登记时间

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4日截止

二、登记对象

(一)列入市房管局房屋检测鉴定公示单位名录、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

(二)或具有本市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单位(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内应有主体结构参数)。

三、登记要求

(一)单位要求

1、基本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

(2)具有 5 年及以上从事房屋结构、外墙面质量检测、鉴定或改造加固修缮设计的经历;

(3)社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3年未发生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5)完善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且运行正常。

2、检测能力要求

(1)检测参数

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应包括倾斜、沉降、裂缝、尺寸与偏差、饰面砖粘结强度、外墙粘结缺陷(如个别参数不全的,应提供合法、满足专业评估技术要求的解决方案承诺书);

(2)应具有外墙面红外热像图片读片分析能力。

3、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检测仪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裂缝测宽仪、高精度全站仪(测角0.5″,测距 0.6mm+1ppm*D),高精度水准仪(DS05 级)、测距仪、靠尺、钢筋探测仪、红外热像仪(640×480以上像素)、空鼓棒、高倍望远镜等;检测仪器设备需建立管理档案,且检定校准合格。

4、业务规模要求

2021-2023年单位总产值(合同总金额)应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

5、房屋相关工作业绩要求

2021-2023年,完成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或抗震鉴定检测评估或其他类型房屋检测、鉴定,或房屋结构加固改造设计(包括外墙面修缮)项目总数不少于90项(每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合同总额不少于1500万元。

(二)人员要求

1、基本要求:

拟报名参加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培训的参训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须登记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社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因个别特殊原因未能提交,登记单位须提供承诺书,承诺自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2)须大学专科及以上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或建筑设计专业学历。

(3)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登记单位,参加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技术人员(评估员、评估项目负责人)培训,参训人员须另行提供学历证书、简历、业绩及业绩证明等相关材料,具体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具体要求

(1)评估员:

A、具有建筑结构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扫描件);

B、从事房屋结构专业工作满5年;

C、具有一定的专业工作业绩:10项单项面积在1000㎡及以上的房屋检测、鉴定或加固改造修缮设计项目的业绩;

D、单位符合上述条件报名参加评估员培训考试的人数不少于10名,其中建筑结构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7名。

(2)评估项目负责人:

A、具有建筑结构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B、从事房屋结构专业工作满10年;

C、具有相关业绩:20项单项面积在1000㎡及以上的房屋检测、鉴定或加固改造修缮设计的业绩;

D、单位符合上述条件报名参加评估项目负责人培训考试的人数不少于5名。

四、登记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程序:

(1)登录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官网(www.www.carmeadan.com),下载登记通知及相关附件材料,按要求填写《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2)《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按要求填报完成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送交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

2、材料报送内容:详见《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2)

3、材料报送要求:

上述材料按要求以PDF形式发送协会邮箱 shfxxh@163.com,同时提交纸质材料。

(1)登记材料中提供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识;

(2)登记材料必须准确、真实、有效;

(3)所有登记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

(4)纸质材料报送:须用A4纸打印,材料装订成册。

4、纸质材料报送方式:

(1)报送地址: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 武定路925号三楼

(2)联 系 人:王昆        联系电话:   52665775*807

 (3)报送时间:2024年8月26日至30日,逾期不受理

五、登记材料审核:

1、材料审核:采取集中报送,现场复核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另行电话通知),对登记单位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当场予以退回,按要求补充或修正相关登记材料后再送交上海市房屋修建协会复核。

2、材料审核结果回复:单位登记审核结果,协会将以电话和邮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登记单位。

六、登记单位评估人员数量要求

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登记单位参加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技术人员培训,经考试合格的评估员不少于10名(含),其中建筑结构类专业评估员不少于7名;评估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名(含)。

 

 

附件:1、《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表》;

2、《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材料清单及要求》;

3、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材料目录模板(需注明单位名称)。

 

 

上海市房屋修建行业协会

2024年 8 月 10 日


登记材料下载:上海市城镇住宅专业评估单位登记材料.rar